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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科学生档案(人事档案)归档范围及归档要求

发布时间:2013-09-05           点击次数:

(一)本科学生档案的归档范围:

1、入学前的档案材料

2、在校期间档案材料的归档范围

  第一类 教育材料。毕业生登记表、成绩单、鉴定/考核/考察材料、毕业生就业派遣通知单、学籍异动等材料;

  第二类 入党、团或其他党派、团体等组织的材料。入党、团志申请书、入党积极分子考察材料、预备党员考察表、转正申请书、政审材料、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组织意见、退党、团材料等;

  第三类 校级以上的奖励材料。各种奖学金、优秀党务工作者、优秀学干、优秀学生、优秀实习生、优秀毕业生、社会实践先进个人、先进事迹等登记表;

  第四类 校级以上的处分材料。个人检查、调查报告、上级处分决定或免于、撤消处分的意见材料等;

  第五类 个人基本情况变化补充材料。更改姓名/民族/出生日期/入党和入团时间等材料,包括个人申请、组织审查报告及所依据的证明材料、上级批复等材料;

  第六类 出国留学材料。因出国/境审查表、备案表、在国外表现情况、学习情况材料或鉴定材料等;

  第七类 有工作经历的个人人事档案材料;

  第八类 其它可供学校及社会录用人才时参考的材料。

(二)本科学生档案整理、归档要求

1、各学院(通识教育学院)学生档案相关负责人应及时对入学前的学生档案开封审核后密封;以学号顺序统一造册,每个档案袋正面右上角用铅笔注明姓名、学号及专业;按班级、专业、学院分类整理、排序,并及时移交档案馆。移交时间在每学年开学后第三个月内完成(“时间安排表”依据每学年具体情况制定)。

2、各学院(通识教育学院)学生档案相关负责人应根据新生正式注册名册进行清点核对,通知入学前档案缺失的新生催促补齐并统一移交档案馆。

3、各学院向档案馆移交的归档材料必须是办理完毕的正式文件材料。

4、各学院要将收集的材料认真鉴别,属于归档的材料必须齐全完整、内容真实、文字清晰、对象明确、手续完备、整理规范、排列有序,注明承办单位及时间。凡规定由组织审查的材料,必须有组织审核意见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;个人文字材料必须有本人签名。

5、各学院在每年毕业生派遣前一个月内(截止6月下旬),负责把每位毕业生所有应归档的材料(含毕业时形成的档案材料和在校期间没有及时归档的材料)按照“学生档案归档范围”规定进行鉴定,审核无误后,装入档案馆统一定制的档案材料袋,胶水密封;并同入学前档案一起装入对应的学生档案袋,将档案袋用封条密封;按照学生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中心提供的毕业生档案详细投递地址,将相关信息标注于学生档案袋封面。

6、学生档案材料的纸质统一使用16开或A4规格(有专门规定的除外)的办公用纸,手工书写的应使用黑色或蓝黑墨水,不得涂改。涉及学生成绩、奖励、处分等重要内容需要更改的,在更改处要有经办人的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。

7、学生档案材料的移交人必须是各单位指派的学生档案管理人员,不能由学生代替。移交工作由学院安排专人负责进行,档案材料分装入袋时应仔细核对,一一对应,确保不错不漏。

(三)学生档案移交细则

1、学生档案按要求整理规范后,以学院为单位统一移交档案馆。

2、学生档案移交清单(纸质材料)一式两份,统一使用A4纸张打印,移交人需在移交清单上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,归档单位和档案馆各保存一份;电子文档请发送到邮箱:xukun@swufe.edu.cn或U盘拷贝。

3、各学院学生档案的相关负责人员应按照“学生档案移交时间安排表”(每学年依据具体时间制定)的统一规定,及时完成学生档案的移交工作。

(四)本科学生档案归档联系人:徐老师  咨询电话:87092673地点:柳林校区其孜楼4-5办公室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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