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了加强档案馆库房的管理,根据教育部《高等学校档案工作规范》和《西南财经大学档案工作条例》,特制定本制度。
一、档案入库必须认真检查案卷质量,清点数目,及时进行登记、入柜。
二、库房有防窃、防火、防潮、防尘、防虫、防鼠、防高温、防强光设备。
三、库房内安置温度湿度计,每天定时测记。根据气候及温度情况,及时通风或开、关空调(去湿机),库房相对温湿度控制在允许范围。
四、库房内严禁吸烟,严禁存收易燃、易爆物品。定期检查消防器材料、电路和电器设备,及时消除隐患。
五、柜内放置驱虫药剂,经常检查虫、霉情况。
六、经常进行清扫,保持库房清洁无尘。
七、每学期结束前,对案卷进行清点,检查帐、卡、物是否相符。
八、非档案馆工作人员,不得随意入库房。
九、每天下班前,关闭库房的门窗,切断水、电源,确保档案安全。
十、本办法自2003年4月1日执行,由档案馆负责解释。